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解讀·第九至第十六品

本文分類於: 佛教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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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品 一相無相分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阿蘭那行。」

解讀:在這一品中,佛陀通過詢問須菩提關於聲聞四果(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的修行者是否會執著於「我已得果」的念頭,來闡明「無所得」的般若智慧。須菩提每次都回答「不也,世尊!」並解釋說,這些果位雖有名相,但實質上是無所入、無往來、無不來、無實法可得。如果這些聖者還執著於自己證得果位,那便是落入「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的執著。佛陀更以須菩提自身為例,指出須菩提因證得「無諍三昧」而成為離欲阿羅漢,但他自己從未起念「我已證得阿羅漢道」。正因為須菩提實無所行,無所執著,佛陀才稱讚他是「樂阿蘭那行者」(意指修行清淨無為之人)。這揭示了修行的精髓在於破除一切名相和執著,不執著於果位本身,才是真正的成就。

第十品 莊嚴淨土分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燃燈佛所,於法有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在燃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解讀:本品從佛陀的因地修行和菩薩莊嚴佛土的行為來闡明「無所得」和「無所住」的智慧。佛陀問須菩提,他在燃燈佛處受記時,是否有所得法?須菩提回答「實無所得」。這表示證悟佛法並非得到一個實體的東西,而是破除無明,恢復自性。接著佛陀問菩薩是否莊嚴佛土,須菩提同樣回答「不也」,並解釋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意思是真正的莊嚴是無相的莊嚴,不是執著於形式上的莊嚴。這引導菩薩應當生起清淨心,不執著於色、聲、香、味、觸、法等外境而生心,而是要「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即在不執著任何對象的情況下,生起廣大無邊的菩提心。最後以身如須彌山王為喻,說明佛身雖然廣大,但其本質也是非身相,其大是從法身自性清淨而言。

第十一品 無為福勝分

「須菩提!如恆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恆河,於意云何?是諸恆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恆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恆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解讀:此品再次比較了兩種福德,強調受持、演說《金剛經》所獲的福德遠超物質布施。佛陀首先以恆河沙數作比喻,說明即使有數量如恆河沙般多的恆河,其每一條恆河中沙子的數量也是多到難以想像。如果有人用等同於這麼多恆河沙數的三千大千世界所充滿的七寶來行布施,其所得福德當然是「甚多」。然而,佛陀話鋒一轉,強調如果有人能從《金剛經》中受持,乃至只是四句偈語,並為他人講說,他所得到的福德將超越前面所說的七寶布施的福德。這再次突顯了般若智慧對於解脫成佛的根本性價值,它超越了一切世間有為的功德。

第十二品 尊重正教分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

解讀:這一品進一步強調了《金剛經》的尊貴和其所在之處的殊勝。佛陀指出,無論何時何地,只要有人宣說此經,哪怕只是一句四句偈,這個地方都應受到一切世間的眾生(包括天、人、阿修羅)的供養,如同供養佛塔廟一樣。這意味著《金剛經》本身即是佛陀法身的體現。更何況如果有人能夠完全受持、讀誦此經,那他所成就的將是最上等、最稀有的佛法。佛陀明確指出,凡是此經典所在之處,就如同佛陀親身住世,或是大菩薩、大阿羅漢等尊貴弟子親臨。這顯示了般若經法與佛陀本身無二無別的崇高地位。

第十三品 如法受持分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來無所說。」「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甚多。」

解讀:須菩提在這品中向佛陀請示經名和如何奉持。佛陀告知此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並強調「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再次以「即非…是名…」的句式,闡明般若智慧超越名相的本質。接著,佛陀和須菩提又重複了「如來無所說」的道理,進一步強調法性空寂,無有定法可說。佛陀又以微塵和世界為例,說明一切世間現象的本質都是「非微塵」、「非世界」,只是方便假名而已。同樣,佛陀也無法以「三十二相」這種外在形相來見,因為「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最後,佛陀重申受持此經乃至四句偈並為人演說,其福德遠勝以恆河沙等身命布施,再次印證了般若法門的無上功德。

第十四品 離相寂滅分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當知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來說名實相。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所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則名諸佛。」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入闇,則無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照,見種種色。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持讀誦,則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解讀:須菩提聽聞此深奧經典,深解其中義理,感動得涕淚悲泣,讚歎佛陀宣說的甚深之法。他認為能聞此經並生起清淨信心者,將成就稀有功德,因為此人能生起「實相」,而實相的本質就是「非相」。須菩提特別提到末法時代(後五百歲)能信解受持此經的眾生更是稀有,因為他們能離「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這些相的本質都是「非相」,能離一切相者方名為佛。佛陀印證須菩提所說,並進一步指出,聞此經而不驚、不怖、不畏者,是極為稀有。佛陀再次以「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闡明法性空寂。接著以自身過去世為「忍辱仙人」時,被歌利王割截身體而不起瞋恨心為例,證明當時因無四相執著,故能忍辱。這強調菩薩應離一切相,生無所住心來發菩提心、行布施。佛陀重申「一切諸相即是非相」、「一切眾生即非眾生」,並讚歎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佛陀還以「入闇」與「日光照」的譬喻,說明心住於法而行布施猶如入闇無所見,而心不住法行布施則如眼目清明,能見萬物。最後,佛陀承諾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者,佛以智慧悉知悉見,並成就無量無邊功德。

第十五品 持經功德分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初日分以恆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恆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以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則為荷擔如來阿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樂小法者,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則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在在處處,若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則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繞,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解讀:這一品再次對比了兩種極端的布施,以凸顯受持《金剛經》的無量功德。佛陀假設有人在日之初、中、後分,都以恆河沙數的自身生命來布施,並且連續這樣做無量百千萬億劫,其所積累的福德當然浩瀚。然而,如果有人聽到這部《金剛經》而能生起不退的信心,其福德竟然勝過前面以身命布施的福德,更不用說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了。佛陀總結說,此經具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的功德,是為發大乘和最上乘心者所說。任何能受持讀誦並廣為人說此經的人,佛陀悉知悉見,他們將成就無邊無量的功德,並且可以說是在擔負起如來無上正等正覺的重任。佛陀也說明了原因:那些執著於「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的小乘修行者,無法理解和接受此經,更談不上為人解說。最後,佛陀強調,任何地方有此經存在,都應當被一切世間眾生視為佛塔一樣恭敬供養,禮拜圍繞,以花香散佈。

第十六品 能淨業障分

「復次,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於燃燈佛前,得值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解讀:此品進一步闡明了受持《金剛經》所帶來的淨業功德。佛陀指出,如果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卻遭到他人的輕賤,這其實是在消除他們前世本應墮入惡道的重罪。因為今生因持經而受到的輕賤,反而能使過去的罪業消滅,並最終證得無上正等正覺。佛陀進一步以自己的經歷為例,回憶在燃燈佛之前,曾於無量阿僧祇劫中供養承事八百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然而,佛陀聲明,在末法時代,能受持讀誦《金剛經》所獲得的功德,甚至比他供養無量諸佛的功德還要大,大到無法用任何比例或譬喻來衡量。最後,佛陀強調,如果他詳細闡述了受持此經的所有功德,恐怕有些眾生會因難以置信而心生狂亂、狐疑不信。因此,須菩提應當知道,此經的義理和它所帶來的果報都是不可思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