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解讀·第一至第八品

本文分類於: 佛教經文
所屬標籤於: 金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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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品 法會因由分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

解讀:這一段敘述了佛陀宣講《金剛經》的緣起和時間地點。「如是我聞」是經典開頭的慣用語,意指「我阿難親自聽佛陀這樣說」。佛陀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一千二百五十位大比丘一同。經文詳細描述了佛陀日常的作息:穿衣、持缽、入城乞食、按次第乞食、返回住處、用膳、收拾衣缽、洗腳,然後靜默地敷座而坐。這不僅是描繪一個日常場景,更在提示我們:至高無上的佛法,是從最平實、最有規律的日常生活中流露出來的,暗示修行與生活本不相離。佛陀的身教,展現了僧團的威儀與簡樸。

第二品 善現啟請分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解讀:在佛陀入定後,長老須菩提從座中起身,以恭敬的姿態向佛陀請問。他首先讚歎佛陀善於護念和付囑菩薩,接著提出兩個核心問題:「發了無上正等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的人,應如何安住其心,又如何降伏其妄心?」這兩個問題直接切中了修行的要害。佛陀聽後,連續稱讚須菩提兩次「善哉」,肯定了他的問題非常重要,並承諾將為他詳細講說。須菩提亦表示樂意聽聞。這一段揭示了《金剛經》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如何發起並安住於究竟的菩提心,並如何以智慧降伏一切煩惱妄念。

第三品 大乘正宗分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解讀:佛陀開宗明義地教導菩薩如何降伏其心,其方法即是「度盡一切眾生」。這裡列舉了九種眾生分類,涵蓋了所有有情。佛陀說,應發願將這些無量無數無邊的眾生都引導進入無餘涅槃,使其滅盡煩惱。然而,關鍵點隨後轉折:「實無眾生得滅度者。」這句話揭示了《金剛經》的核心思想——空性。度眾生並非實有眾生可度,因為眾生本性皆空,只不過因妄想執著而輪迴。若菩薩在度眾生的過程中,還執著於「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自我、他人、眾生整體、生命長短等概念),就不是真正的菩薩,因為這仍然有「我」與「他」的對立,無法達到無我的究竟解脫。

第四品 妙行無住分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虛空可思量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解讀:這品進一步闡明了菩薩的修行應「無所住」。尤其以「布施」為例,指出菩薩行布施時,不應執著於任何對象,包括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物質形式、聲音、氣味、味道、觸感、法塵,即意識所緣之物)。「不住相布施」意味著在布施時,不執著於施者、受者、所施之物以及布施的功德相,心中不起分別執著。佛陀以虛空之廣大無邊來比喻不住相布施所產生的福德,是無法衡量和估計的。這裡強調的不是布施的數量大小,而是布施時心境的清淨無染。最後,佛陀總結,菩薩應該安住在這種無相、無住的智慧中修行。

第五品 如理實見分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解讀:此品闡釋了如何「見佛」,即如何體證究竟的實相。佛陀問須菩提,是否可以通過身體的形相來見到如來。須菩提回答說:「不可以。」並解釋說,如來所說的身體形相,其本質並非實有不變的形相。接著,佛陀進一步闡明:「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所有世間呈現的現象、形象,本質都是虛幻不實、因緣和合而生。真正的「見如來」,不是看見一個具體的形體或形象,而是要「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也就是說,當我們能超越一切現象的執著,看到一切現象的空性本質(非相),就能體證到如來的法身,即實相的智慧。

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則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解讀:須菩提問佛陀,未來世的眾生聽到如此深奧的法義,是否能生起真實的信心。佛陀肯定地回答說,末法時代(如來滅後五百年),仍會有嚴持戒律、廣修福報的修行者,能對此經文生起堅定不移的信心。這些人不是偶然遇見佛法,而是過去世在無量諸佛處廣植善根,方能聞此經文而生清淨信心。佛陀稱讚他們將獲得無量福德。其原因在於,這些眾生已能遠離「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等四相的執著,進一步連「法相」(對佛法本身的執著)和「非法相」(對非佛法的執著,即斷滅空等)也能捨棄。佛陀指出,只要心有所取、有所執著,無論是取相、取法相或取非法相,都等於執著於我、人、眾生、壽者。因此,修行人不應執著於法,也不應執著於非法。佛陀用「筏喻」來解釋:佛法就像渡河的木筏,目的是幫助眾生從此岸到達彼岸(解脫),一旦到達彼岸,木筏就應該捨棄,不再執著,更何況是那些非佛法的、邪見的東西。

第七品 無得無說分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定法名阿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解讀:佛陀再次向須菩提發問,探討更深層次的「得」與「說」。佛陀問:如來是否證得了無上正等正覺?如來是否曾宣說過任何特定的法?須菩提根據他對佛法的理解回答說:沒有一個固定的法可以稱為「無上正等正覺」;同樣地,也沒有一個固定的法是如來可以宣說的。這是因為如來所宣說的一切法,都「不可取」(無法執著)、不可說(超越語言文字)、非「法」(不是實有的法),也非「非法」(不是非實有的、斷滅的)。換言之,佛法是超越一切二元對立和概念執著的。最後,須菩提指出,所有賢者和聖者的成就和境界雖然各有不同,但其根本都是基於「無為法」——即不生不滅、不增不減、清淨寂滅的實相。

第八品 依法出生分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

解讀:此品比較了兩種布施所獲福德的巨大差異,並強調了般若智慧的重要性。佛陀首先問須菩提,如果有人用充滿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來布施,他所得的福德是否很多?須菩提肯定地回答:「甚多,世尊!」但他補充解釋:「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這句話再次點明了福德的本質也是空性,不住於相的福德才是究竟的。接著,佛陀指出,如果有人能夠受持這部經,甚至只是一句、四句偈語,並為他人講說,他所獲得的福德將遠遠勝過用七寶布施的福德。原因是:所有的諸佛以及諸佛所證得的無上正等正覺之法,都是從這部《金剛經》所闡明的般若智慧中產生出來的。最後一句「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再次提醒我們,不要執著於佛法的名相,佛法的真實義超越一切文字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