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法明門論怎麼讀?五類法與「一切法無我」

一張百法表攤開,眼識、作意、勝解、命根、真如排在一起。初讀者很容易想:這麼多詞都得背嗎?而且聲音、時間、貪心和無為,怎會算在同一張表裡?

答案藏在《大乘百法明門論》的第一個問題。論先引「一切法無我」,接著問:何等一切法,云何為無我?百法的分類與無我的解說,是前後相接的兩件事。讀懂這個安排,比急著記住第幾項是什麼更有方向。

「法」的範圍,比修行方法廣

此論傳統題署天親菩薩造、玄奘譯,正文非常短,主要列出名數。天親即常說的世親。在這裡,「法」涵蓋被分析、說明的種種現象與義理,不能全部替換成一種修行方法,也不限於眼前看得見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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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把一切法略分五類,再列出一百項。這個「略」字也有用:分類是為了提綱挈領,不表示世上只有一百件東西。讀法相宗與唯識經論時,常會再碰到這些名目,但《百法》本身的任務較集中,沒有展開《三十論頌》那樣的完整修證次第。

百法也不等於一百個各自獨立的實體。有些名目依其他法的作用或分位建立,同一個經驗又可以從不同面向分析。若一見名稱便認定必有一件能單獨存在的東西,反而離結尾的法無我愈來愈遠。

五類法的核心對照

類別數目初讀時辨認的重點
心法八識的了別作用
心所有法五十一與心相應的種種作用
色法十一五根、五境與法處所攝色
心不相應行法二十四依色心等分位差別而立
無為法與有為生滅法的區別

這五類按八、五十一、十一、二十四、六相加,成為百法。原論也簡述排列理由:心最勝,心所與它相應,接著說色法、不相應行,最後是所顯示的無為。這帶有唯識的說明次序,並非任意把名詞湊滿一百。

表格適合拿來找位置,定義仍要讀注釋。以下參照題署窺基註解、明代普泰增修的《大乘百法明門論解》,辨認幾個會直接影響理解的差別。論本列名、注解釋義,兩層文字各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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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與心所,怎樣一起說明一次經驗

心法列眼耳鼻舌身意六識,以及末那識、阿賴耶識。心所則是依心而起、與心相應的作用。兩者有關聯,卻不能把心所想成八識以外又藏著五十一個小人,各自爭著作主。

心所先列五個遍行:作意、觸、受、想、思。注解說作意有引心趣向所緣的作用;受是領納順、違等境相;想在境上取相,與安立名稱有關;思則使心造作。日常說「我有一個想法」,其中其實可能混合感受、辨認、意向等不同事情。

例如,聽到一句批評,覺得難受、認定對方在針對自己、準備反駁,這幾件事可以分開觀察。這有助於理解分類為何需要細分。遍行是與心俱起的基本作用,不能把上面的敘述硬排成五個先後步驟,聲稱每次都能按秒測得。

「觸」尤其容易混淆。五遍行中的觸是心所;色法五境裡也有觸,指身根所取的可觸境。兩處用了同一個字,所處類別卻不同。回到表中找位置,能避免拿一個日常字義解釋所有經論用法。

想要未必是貪,記得也未必是善

五十一心所另分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等類。「欲」在別境,「貪」在煩惱。注解把欲說成對所樂境的希望,貪則是染著。想理解一部經、希望有能力幫助人,若一概因有「欲」便判成貪,便失去論中保留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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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念、定、慧列在別境心所,並未全部放進善心所一欄。單憑記得牢、非常專注、很會分辨,還不足以交代相應心行的善惡。看一項能力用在什麼事情上,是繼續閱讀時要問的問題。

善心所十一項中,有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等。它們也各有對治與作用,並非一張「正面情緒」清單。例如慚、愧涉及對惡行的止息,當下未必舒服;精進指向修善斷惡,也不能只看一個人有多忙。

不定心所包括睡眠、惡作、尋、伺。「不定」說的是其善染等性並不固定,不能讀成人格反覆無常。知道所屬類別,再問具體條件,比看到一個詞就替自己或別人貼標籤,更能發揮百法的辨析用途。

色、時間與無為,不能裝進同一種物品盒

色法十一項含眼耳鼻舌身五根、色聲香味觸五境,以及法處所攝色。這裡的色法範圍超過顏色,聲音也列其中;五根的討論又涉及識所依的功能,單用日常物品名稱對照,會漏掉它的分類用意。

心不相應行法更不像物品清單。它列得、命根、名身、句身、生、老、住、無常,以及時、方、數等。注解依色、心、心所的分位來說明這一類。例如「次第」涉及編列有序,「時」涉及過去、現在、未來等安立。這些名目能描述事物的關係與差別,毋須另找一塊叫作「時間」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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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六無為,則從有為生滅轉到另一層分辨。它列虛空無為、擇滅無為等,最後是真如無為。注解說擇滅,涉及無漏智斷除障染所顯的真理;這就無法用「我現在什麼都不做」來代替。初讀時,保留這層差別比急著給六項各畫一件物品合適。

最後兩種無我,把百法帶回原來的問題

論末只用很短的文字回答無我:補特伽羅無我、法無我。前者常稱人無我,關係到有情身心之中,找不到實在自在的主宰;後者把辨析推及諸法,也不給各項法安立那樣的實我。注解正是在此接回開篇的宗旨。

因此,辨清受與想、欲與貪,並沒有發現一個完全不受條件影響、可以支配百法的「真正的我」。百法讓分析更細,無我則檢查分析之後還抓住了什麼。這也可以接著與《中論》對自性的辨析對讀,同時留意兩部論各自的論證方式。

下次在講義碰到陌生名詞,可以查它在五類中的位置,再找它與近似詞的差別。像「觸」的兩種位置、「欲」與「貪」的不同歸類,已足以讓一段原先含混的說法變清楚。記憶名數有它的幫助,能用名數重新理解一句經論,才開始看見這張表的用途。

常見問題

百法明門論的百法,是一百種修行方法嗎?

這裡的百法是心法、心所有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為法五類中的一百項名目,涉及心識、心理作用、色法及其他法的分類。它以「一切法無我」為問題,並非一百套可逐項操作的修法。

百法裡的欲和貪相同嗎?

兩者分列不同位置。欲屬別境心所,指向所樂之境的希望;貪列在根本煩惱,涉及染著。想學法、求進步與貪著不能只憑日常都有「想要」二字便混同,仍須看所緣與相應的心行。

心不相應行法,是指想法和行為不一致嗎?

這是佛教論書的分類名,與日常說的言行不一不同。它包括得、命根、名身、句身、生、住、時、數等名目,依色、心、心所的分位差別而建立,不以心所與心相應的方式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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